近日,湖北安豪押运集团被湖北省委法治办、湖北省普法办、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政府国资委、湖北省工商联、湖北省文资办等部门联合授予“湖北省法治建设示范企业”荣誉称号,以表彰该公司多年来依法治企,参与全市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据悉,全省获得此荣誉称号的十堰市市属国有企业中仅湖北安豪押运集团有限公司和十堰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2家公司。
近年来,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安豪集团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将法治建设和生产经营同布置、同落实,为公司的生产经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公司编制并下发了多项规章制度,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做到“依法治企”。二是加强法治培训。公司聘请专业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采取多种途径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的学习培训。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公司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每季度结合重大时事热点,开展相应的普法教育活动。在去年的“12.4国家宪法日”,公司组织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在公司上下营造了浓厚的知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增强了全体员工的法治观念。
湖北安豪押运集团将珍惜荣誉,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在更高的起点上切实抓好公司的法治建设,为服务和谐十堰、法治十堰作出应有的贡献。